罗凤中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2015.3
按照《瑞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罗凤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元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考核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优绩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不得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要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业绩和贡献等因素,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力求科学合理。
四、考核内容
(一)考勤奖:每人每月860元(一月按四周计算)
考勤是对教职员工的日常工作进行考评,主要包括上课、备课、该作、校本教研等日常教育教学工作。
1、上课考勤:每人每月200元。
2、会议费(全教会、段会及其他重大会议、重要活动):每人每月100元。
3、校本教研活动考勤:每人每月200元。
4、教学常规(备课、改作):每人每月200元。
5、弹性坐班制(以打卡为准):每人每月160元。
实施办法:依照《罗凤中学教职员工的月考勤管理制度》进行考评。
(二)考绩奖
考绩是对教职员工一个学期来的教育教学成绩进行考评,主要包括期中、期末教学奖和期末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评估奖。
1、期中教学奖平均每人600元;期末教学奖平均每人600元(统考学科期中、期末教学奖下限确保400元)。
2、参加学区统一质量检测的奖励,平均每人每学期500元。
3、关于毕业升学目标管理的奖励(另见奖励办法),最高奖金不超过3万。
实施办法:依照《罗凤中学教学奖细则》。
(三)成果奖
成果奖教职员工在上级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包括管理德育、教学、教研、专业发展等方面)中获奖的予以奖励:
1、教学业绩奖(除集体奖外,个人获奖最高额为1000元)
(1)参与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教学评比(优质课评比等)并获奖:
温州市 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500元。
瑞安市 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学 区 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注:教坛新秀、教学骨干、教坛宿将视同一等奖奖励。
(2)参与各类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案例、课件评比等教学技能并获奖:
温州市 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瑞安市 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注:①若被学区推荐参加瑞安评比而没有获奖,则予以50元补助,文章发表或交流酌情考虑。②课题立项视同教学论文三等奖,课题成果获奖奖金加倍。
(3)教研组(备课组)获各类先进奖励:
温州市:3000元、2000元 瑞安市:2500元、1000元 学区:1000元、800元 校 级:500元、300元 校级先进教研组:500元 校级先进备课组:300元
2、指导学生获奖(为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民间组织不列入内,且由本校教师亲自指导):
(1)非考试科目(运动队除外)参与竞赛活动奖励:
省级个人: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温州市个人: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瑞安市个人: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学区个人:一等奖8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30元
(2)非考试科目团体指导师奖
15人以上参加团体比赛,学区初中组第一名奖励2000元,第二名1200元,第三名600元,第四名300元;市级及以上一等奖奖励4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 1000元。不足15人参加的团体比赛按二元之一计算或由行政会讨论决定。
(3)市运动队篮球队获奖:
田径队获瑞安市级前4名分别奖10000元,9000元,8000元,7000元
第5、6名:6000元;第7、8名:4000元;第9、10名:2000元;
第11、12名:1000元
田径队学区第一名:4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500元,
篮球队获瑞安市甲级队前三名奖5000元,第4—6名奖3500元,
第7、8名:2500元;第9、10名:1200元;第11、12名:800元
瑞安市乙级队前四名元别奖3000元,2000元,1000元,1000元
篮球队学区第1名:2500元;第2名:1200元;第3名:800元;第4名:400元
(4)考试科目参与竞赛活动奖励
个人省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个人温州市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个人瑞安市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个人学区级:一等奖8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30元
注:团体优胜酌情奖励
3、其他项目:
(1)学校科室获温州市级奖励:主管人员每人500元;获瑞安市级奖励:主管人员每人300元;获学区级奖励:主管人员每人奖200元。
(2)获校级各类先进奖(先进教师、先进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每人100元;获瑞安市以上单项先进奖每人200元。
(3)校先进教科研个人奖100元/人;浙江省级公开课500元/人;温州市级公开课300元/人,瑞安市级公开课200元/人,学区级公开课100元/人,学区级主评每次40元/人;校级公开课每节50元/人;校级主评每次20元/人。
注:以上奖励基本原则为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
(四)超工作量奖
超工作量是指因学校工作需要,干部、教师、职员所聘任岗位的工作或满课时之后,在上班时间或节假日的兼(代)课或超量任课。
1、超课时奖:
a:专任教师的周课时量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12节;社会、思政13节;其他(体育、艺术、信息、综合实践、校本)14节。
b:凡超工作量者,超出部元按每节15元计算,每周兼课不超过4节,超量不计酬金。
c:课时不足的按15元/节扣除课时,但因学校原因而造成课时不足的酌情考虑。
2、兼职兼任奖:
a:备课组长:50元/月;教研组长:100元/月。
b:处室助理人员、级段长:每人200元/月;报帐员:300/月
3、学校行政(以发文为准)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以一线专职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倍提取,分块发放。
其他未尽兼职兼任者奖由校长室视情况处理;病、事假等按比例扣除(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按一个月计算)。
4、加班奖:
加班是指非工作日,因学校工作需要安排学校人员工作,节假日值班、考试命题(包括期中、期末、模拟考)以及带学生参加各类实践和比赛活动等。
a:双休日加(值)班(必须事先由学校决定),以半天(约3个小时)为基本单位折算,视实际工作情况给予50元/半天的加班费。(包括外出监考、评卷、带队等工作)
b:学科竞赛辅导、艺术、体育训练:20元/次,节假日加倍(训练要有方案,有签到,否则减半)。
c:教师值日每人100元/天;午间管理每人20元/次;早自修落班5元/节
d:九年级补差补偏超工作量按15/元执行(节假日加倍)。
未尽加班项目由校长室参照以上标准视情况处理。
五、发放要求
1、绩效工资每月公示一次,每半年发放一次。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补贴。
(1)本学期发生矿工行为的、事假累计超过20天以上的;
(2)停发工资的月份不核发,病假期间不核发;
(3)教职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5)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6)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7)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8)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9)当年因违法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元以上或行政记过处元的;
(10)按规定不得发放的其他情形。
六、组织领导与相关要求
1、学校成立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小组。
组长:戴祥林
副组长:余成武、徐安银、徐存式
成 员:周学程、张其挺、卓建克、顾国民、周建秋、谢作树、潘小国、项学品、周薇燕、郑秀平、陈永飞、孙亨、厉敏、周振海、戴洁瑜、虞红梅、赵茂统、项熙熙。
2、考核小组负责绩效管理与考核方案的具体实施。同时协调解决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中教师有关疑义及争议,负责学校各种加班、超工作量补贴的标准审核、数量统计工作。
3、管理考核方案执行公开透明,对教师的绩效考核量化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对有不同意见的教师,考核小组成员及时给予核实反馈。
4、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5、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小组研究决定。
6、本考核方案由学校领导班子会议集体提出,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小组审核,在本单位公示后,报教育局审核后实施。考核细则如果运行时发现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需及时提交考评修正案,并按上述程序通过报市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罗凤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小组
2015.3